一、出台背景
为进一步规范认真贯彻落实常德市人民政府《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》(常政发〔2022〕7号)文件精神,紧紧围绕打造“全省领先、全国一流”的营商环境目标要求,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为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保驾护航作用,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。
二、制定的政策依据
1.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722号)
2.《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》(省政府令第307号)
3. 《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》(常政发〔2022〕7号)
三、主要内容
《关于印发常德市应急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十条举措的通知》共有十条具体举措,主要涉及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方面的内容。
常德市应急管理局
2022年5月5日